理論研討 – 燕京理工學院 http://www.xbidc.net Mon, 13 May 2024 14:46:59 +0000 zh-CN hourly 1 http://www.xbidc.net?v=5.8.6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前后對照表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83012/ Sat, 11 May 2024 12:21:14 +0000 http://www.xbidc.net/?p=183012 本網訊(來源:中國紀檢監察雜志 轉自:學習強國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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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之三:與時俱進完善紀律規范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82854/ Fri, 10 May 2024 08:49:35 +0000 http://www.xbidc.net/?p=182854 本網訊(來源:河北教育發布 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黨的十九大把紀律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布局,黨的二十大明確提出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黨中央持之以恒加強紀律建設,健全黨員干部日常行為管理規范,紀律建設取得重要的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與時俱進完善紀律規范,有利于充分發揮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堅持系統思維、科學立規,促進執紀執法貫通


此次修訂《條例》堅持科學立規,既系統梳理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規定,又緊密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廣泛聽取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以及基層黨員干部的意見建議,了解執行《條例》的經驗做法,查找執紀監督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在保持《條例》總體穩定基礎上,注重與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促進執紀執法貫通,保持制度連續性,切實維護紀律的剛性、嚴肅性。


比如,落實“執紀執法貫通”的要求,完善紀法銜接條款,促進黨紀政務等處分相匹配。新增第28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黨員,應當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做到適用紀律和適用法律有機融合,黨紀政務等處分相匹配。第35條明確規定,黨員依法受到撤職以上處分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第30條明確規定,對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違反治安管理、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等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明確規定對有涉黃涉毒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黨員應當開除黨籍。


總結從嚴管黨治黨經驗,實現紀律建設的與時俱進


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條例》總結從嚴管黨治黨經驗,根據黨中央部署和形勢發展要求作必要修改,著力實現紀律建設的與時俱進。


落實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要求,《條例》第122條將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行為調整表述為鄉村振興領域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第124條充實在社會救助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行為的處分規定,為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紀律保障。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影響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是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使命任務的大敵。經過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嚴厲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和治理,但禁而未絕、改頭換面等現象仍時有發生。


這一點在此次修訂中也得到充分體現。針對黨員干部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瘴痼疾,《條例》第132條增寫隨意決策、機械執行,搞文山會海,層層加碼、過度留痕,增加基層工作負擔等行為的處分規定。


把從嚴管理監督和鼓勵擔當作為統一起來


《條例》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也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行為規范和指引。修訂《條例》的效果既體現在對不作為、亂作為的懲處上,也通過明方向、立規矩、正風氣、強免疫,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在廉潔上“管得住手腳”、在事業上“放得開手腳”,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


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條例》做出一些細化規定。


比如,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完善紀律處分運用規則,區分一般違紀、輕微違紀、不追究黨紀責任等不同情形給予相應處理。針對執紀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切實規范約束黨員網絡言行,第153條增寫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的處分規定,促進黨員做到網上、線下一個樣,繃緊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根弦。


針對領導干部“新官不理舊賬”問題,《條例》在第130條中增寫黨員領導干部對于到任前已經存在且屬于其職責范圍內的問題,消極回避、推卸責任,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行為的處分規定,促進黨員領導干部積極負起責任、勇于擔當作為。


紀律是管黨治黨的“戒尺”,也是黨員干部約束自身行為的標準和遵循。廣大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條例》,切實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深入領會修訂《條例》的重點內容和著力方向,強化自我約束,促進擔當作為,在新征程上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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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之二:堅持以嚴的基調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82861/ Fri, 10 May 2024 05:05:17 +0000 http://www.xbidc.net/?p=182861 本網訊(來源:河北教育發布 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新時代十年,黨中央硬起手腕抓紀律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成為新時代黨的建設鮮明主題,從根本上扭轉了管黨治黨寬松軟狀況。同時也要清醒看到,管黨治黨還存在一些問題。此次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執紀監督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靶向施治,充實違紀情形,細化處分規定,推動各級黨組織嚴格執紀、精準執紀,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讓鐵紀“長牙”、發威,讓黨員干部重視、警醒、知止。


堅持靶向施治,充實違紀情形


針對監督執紀中發現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問題,《條例》充實完善一些違紀情形的內涵與外延,持續釋放正風肅紀反腐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的強烈信號。


2023年11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通報指出,周清玉搞迷信活動,私藏、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


針對監督執紀中發現的問題,《條例》增寫對私自閱看、瀏覽、收聽有嚴重政治問題的報刊、書籍、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網絡資料,情節嚴重行為的處分規定,進一步完善對黨員信仰宗教、個人搞迷信活動行為的處理處分規定。


針對“四風”潛滋暗長、隱形變異的問題,《條例》進一步完善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行為的處分規定。如,增寫以講課費、課題費、咨詢費等名義變相送禮的處分條款,充實對違規接待、濫發福利、未經批準租用借用辦公用房,以及擅自舉辦創建示范活動、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等行為的處分規定,保持緊盯不放、寸步不讓的高壓態勢。


梳理近年來被查處的黨員領導干部違紀案件,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較為多發。比如,浙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朱從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對配偶違規在管轄地區從事經營活動知情但未予糾正,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不正當經濟利益”;中國光大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等等。


對此,《條例》在規范領導干部本人不廉潔行為的同時,加強了對領導干部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相關違規行為的規制,第104條完善違規為親屬經營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提供幫助行為的處分規定,第107條完善領導干部對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為拒不糾正的處分規定。


針對痛點堵點難點問題,細化完善處分規定,織密制度籠子


針對監督執紀發現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條例》將原來一些適用相關紀律兜底條款處理的違紀行為逐一細化,完善為具體的紀律條款,給黨員干部劃定的行為邊界更加明確,紀律標尺更加清晰。


比如,完善保障黨中央政令暢通的紀律條款,在第56條增加對不顧黨和國家大局,搞部門或者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的處分規定。在第91條充實對因私出國(境)中無正當理由超期未歸等行為的處分規定,引導黨員干部摒棄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增強組織觀念。立足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在第126條完善對慢作為、假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處分規定;等等。


《條例》還加大了對有關干預插手行為的規制力度。在第143條增寫,按照有關規定對干預和插手行為負有報告和登記義務的受請托人,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登記行為的處分規定。


堅持全鏈條全周期全覆蓋,推動正風肅紀向系統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轉變


《條例》的修訂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系統思維、統籌推進,充分體現出在責任上全鏈條、管理上全周期、對象上全覆蓋的特點,有力推動正風肅紀向系統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轉變。


在對象覆蓋方面,修訂后的《條例》將第141條、第142條等多個條款中關于違紀主體“黨員領導干部”的表述刪除,這就意味著無論是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還是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受處分對象不再限定于“黨員領導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黨員,以增強現實針對性,體現出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決心。


在管理周期方面,梳理各地退休干部被查處的案例,有的在職時便存在違紀違法行為,企圖利用退休逃避懲罰,妄想“退了退了,一退就了”,直至“東窗事發”;有的在位不收退休收,利用退休“打掩護”,上演“期權式腐敗”。


針對這一現象,《條例》對黨員干部離崗后和在職時一并提出嚴要求。第105條、第106條完善對黨員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規從業行為,以及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利行為的處分規定,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警示黨員干部無論在職還是退休,都要恪守黨性原則、嚴守黨紀法規,明確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自覺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在責任鏈條方面,《條例》不僅對黨員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行為作出處分規定,而且充實對“新官不理舊賬”行為的處分條款,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對于到任前已經存在且屬于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切實負責,不得消極回避、推卸責任。


各級黨組織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經常性紀律教育。廣大黨員干部要不斷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把紀律規矩刻印在心,用黨章黨規黨紀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把嚴守紀律規矩落到實處,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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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之一:為新征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82877/ Fri, 10 May 2024 04:19:55 +0000 http://www.xbidc.net/?p=182877 本網訊(來源:河北教育發布 轉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第3次修訂《條例》。作為規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基礎性法規,《條例》對確保全黨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部署要求,促進全黨更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更加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兩個確立”是黨戰勝一切艱難險阻、應對一切不確定性的最大確定性、最大底氣、最大保證,“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必須以嚴明紀律作保障。


新修訂的《條例》堅決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部署要求,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有利于推動全黨更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更加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新征程上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使全黨團結成“一塊堅硬的鋼鐵”。


新修訂的《條例》共158條,與2018年《條例》相比,新增16條,修改76條。“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貫穿始終,體現在新修訂《條例》內容的方方面面。


比如,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三個務必”的要求,在第2條指導思想中寫入“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在第3條總體要求中增寫“堅守初心使命”“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等內容,引導黨員、干部增強紀律自覺。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充實黨員領導干部政績觀錯位,違背新發展理念、背離高質量發展要求的處分規定,將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行為由違反群眾紀律調整到違反政治紀律,等等。這些都充分體現出《條例》修訂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將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論述轉化為紀律要求,用貫穿黨的創新理論的立場觀點方法引領紀律建設工作


黨的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強調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在增強紀律自覺性上下更大功夫。這是我們黨對新時代新征程全面從嚴治黨規律的深刻把握,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新修訂的《條例》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要論述轉化為紀律要求,用貫穿黨的創新理論的立場觀點方法引領紀律建設工作,有利于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比如,新修訂的《條例》鞏固主題教育成果,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要論述的要求,在第2條指導思想中增寫“堅持自我革命”“推動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等內容。在第4條工作原則中增寫“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再比如,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的“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重要要求,引導廣大黨員崇尚簡樸生活,增寫對鋪張浪費造成不良影響行為的處分規定。


堅持尊崇和維護黨章,從黨章總源頭出發,將黨章要求具體化為紀律規定


本次對《條例》作出修訂,首要原則就是堅持尊崇和維護黨章,將黨章的規定要求細化具體化,用黨章這把尺子衡量干部、丈量工作,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比如,落實黨章關于“充分發揮人才作為第一資源的作用”要求,聚焦保障人才評價機制落實,增加對在授予學術稱號中弄虛作假、違規謀利行為的處分規定;落實黨章規定,增寫“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的內容;立足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完善對慢作為、假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處分規定;增寫對在黨組織紀律審查中,依法依規負有作證義務的黨員拒絕作證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情況的處分規定,推動黨員強化組織意識,不忘自己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在黨的各項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新修訂的《條例》在政治紀律部分充實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處分規定,增加搞政治攀附、結交政治騙子等行為的處分規定,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規定更加充實、表述更加清晰、界定更加精準。

劍指突出問題,扎緊制度籬笆,修訂《條例》就是要把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廣大黨員要把學習貫徹新修訂的《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更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更加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為在新時代新征程上贏得更加偉大的勝利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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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組織部關于黨員《入黨志愿書》遺失后的正確補辦工作方法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75495/ Thu, 29 Feb 2024 08:47:21 +0000 http://www.xbidc.net/?p=175495 本網訊(來源:高校組工之家、組工學堂)

根據中組部發展黨員工作實施細則和有關文件精神,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調查核實,確認黨員身份

當發現某位黨員的檔案里找不到《入黨志愿書》時,黨支部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調查核實,確認其黨員身份。分兩種情況掌握:第一,原單位還存在的,由原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黨員入黨時的支部大會記錄、上級黨組織審議討論的記錄、參加黨校學習考試記錄、入黨介紹人及原支部證明、入黨后參加組織生活的記錄等相關材料。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上一級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必須為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確認干部是否具有黨員身份。第二,原單位已不存在的,由黨員、干部現所在單位黨組織通過派人前往其入黨地走訪入黨介紹人、入黨時的支部書記、查閱相關文獻等形式,開展組織調查,形成正式的調查意見,確認干部是否具有黨員身份,并報上一級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必須為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審核。

通過以上兩種情況,確認為黨員的,黨支部才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為其補辦《入黨志愿書》。

二、嚴肅認真,收集證明材料

為了使補辦的《入黨志愿書》足以證明其黨員身份,既對黨員個人負責,也對黨組織和歷史負責,因此,必須收集如下主要證明材料:

1、本人有關入黨情況說明。請補辦《入黨志愿書》的同志寫清何時何地入黨,入黨介紹人是誰,黨支部書記是誰等情況。

2、入黨介紹人的證明材料。要寫清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等細節。

(如兩位入黨介紹人都去世或無法查找,則應有兩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的證明材料)。

3、其入黨所在黨支部負責人的證明材料(證明人原則上要黨支部書記,如無法找到,可找其他黨支部委員)。要寫清當時接收其入黨的情況。

4、黨支部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決議復印件或摘抄件。

5、基層黨委討論接收該同志為預備黨員、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決議復印件或摘抄件。這些材料要經過目前黨關系所在地的黨委組織部門(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核。上述除本人的情況說明之外的4項證明材料,都必須加具公章。同時,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要寫明提供材料人當時的身份;復印件或摘抄件則要寫清材料出處、摘抄人或復印人,以示負責。

如確定為黨員的,重新填寫《入黨志愿書》,現單位在有關欄目里注明情況和原因,提出承認其黨員資格的意見,將補填材料、相關原始證明材料、組織人事部門確認黨員身份的批復存入本人檔案。

三、按照程序,做好補辦手續

在確認黨員身份并取得上列4項證明材料的基礎上,由黨員現在所在的黨支部負責為其補辦《入黨志愿書》。程序如下:

1、在《入黨志愿書》封面上寫明:“因《入黨志愿書》丟失,×年×月×日補辦”,并加具黨支部或單位公章。

2、讓補辦人如實填寫好《入黨志愿書》第1頁至第6頁。填表時應注意,“本人經歷”、“獎勵或處分”、“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等欄目應反映入黨當時的狀況,入黨后發生的情況不應填寫。但第6頁末尾的日期應填入黨時的日期,再填上補辦的日期,并寫上“補填”字樣。

3、將黨組織的調查意見、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縣、市、區委組織部以上)的審核意見,以及以上列的5項證明材料裝貼在第7頁上。

4、召開支部大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愿書》的決議。支委會要負責地詳細地向全體黨員報告調查核實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支委會審查證明材料情況,在此基礎上,形成支部決議,并將“決議”寫入《入黨志愿書》第8頁中。“決議”的標題應定明“同意×××同志補辦《入黨志愿書》的決議”。“決議”中要寫明黨齡從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支部書記應簽名。

5、黨委會作出同意補辦《入黨志愿書》的決議,并寫入《入黨志愿書》第10頁“黨委審批意見”欄中(標題內第8頁支部決議欄),由黨委書記簽名,并加具公章。

6、將補辦的《入黨志愿書》歸入黨員個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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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在“國家工程師獎”首次評選表彰之際作出重要指示強調 堅定科技報國為民造福理想 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服務高質量發展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75494/ Thu, 29 Feb 2024 08:41:24 +0000 http://www.xbidc.net/?p=175494

  本網訊(來源:新華社 轉自:共產黨員網 編輯:許建文

  在“國家工程師獎”首次評選表彰之際,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向受表彰的“國家卓越工程師”和“國家卓越工程師團隊”致以熱烈祝賀。

習近平指出,工程師是推動工程科技造福人類、創造未來的重要力量,是國家戰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次受表彰的個人和團隊是我國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的優秀代表,是廣大工程師的榜樣。

  習近平強調,面向未來,要進一步加大工程技術人才自主培養力度,不斷提高工程師的社會地位,為他們成才建功創造條件,營造見賢思齊、埋頭苦干、攻堅克難、創新爭先的濃厚氛圍,加快建設規模宏大的卓越工程師隊伍。希望全國廣大工程技術人員堅定科技報國、為民造福理想,勇于突破關鍵核心技術,鍛造精品工程,推動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服務高質量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更大貢獻。

  “國家工程師獎”表彰大會1月19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主任蔡奇出席表彰大會并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出席表彰大會并傳達習近平重要指示。

  1月19日,“國家工程師獎”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主任蔡奇出席表彰大會并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出席表彰大會并傳達習近平重要指示。

蔡奇在講話中指出,習近平總書記專門作出重要指示,向受表彰的個人和團隊致以熱烈祝賀,對廣大工程技術人員提出殷切希望,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工程技術事業的高度重視、對工程技術人員的親切關懷。要圍繞習總書記關于推動工程科技發展的重要論述,深入學習領會、堅決貫徹落實。

  蔡奇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廣大工程技術人員創造了舉世矚目的驕人業績。受表彰的個人和團隊是各條戰線工程技術人員的杰出代表,希望大家更好發揮示范表率作用,在新時代新征程上為黨和人民再立新功。我國工程科技發展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始終堅持造福人民,始終堅持新型舉國體制,始終堅持發揮人才第一資源作用,始終堅持自力更生、自主創新,始終堅持開放合作,這些理論和實踐結晶必須長期堅持并不斷豐富發展。

蔡奇強調,廣大工程技術人員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受表彰的個人和團隊為榜樣,永遠把黨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永遠把敬業奉獻融入血脈,永遠把追求卓越作為標桿,永遠把團結協作作為法寶,不斷譜寫新時代新征程工程科技發展新篇章。

  蔡奇強調,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工程師,是國家和民族長遠發展大計。要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改革創新精神做好新時代工程技術人才工作。要著力完善自主培養體系,著力深化體制機制改革,著力推動開放交流,著力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充分調動工程技術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1月19日,“國家工程師獎”表彰大會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主任蔡奇出席表彰大會并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出席表彰大會并傳達習近平重要指示。

李干杰在會上宣讀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表彰國家卓越工程師和國家卓越工程師團隊的決定》。李書磊、鐵凝、吳政隆、陳武、姜信治和苗華出席大會。張國清主持大會。

  大會為受表彰代表頒獎。哈爾濱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覃大清、港珠澳大橋工程總工程師蘇權科、復興號高速列車研發創新團隊負責人周黎等獲獎代表在會上作了發言。

  為表彰工程技術領域先進典型,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開展“國家工程師獎”首次評選表彰,授予81名個人“國家卓越工程師”稱號、50個團隊“國家卓越工程師團隊”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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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總結會議在京召開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74800/ Fri, 23 Feb 2024 06:35:44 +0000 http://www.xbidc.net/?p=174800 本網訊(來源:新華社 轉自:共產黨員網 編輯:田延華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總結會議在京召開

會議傳達習近平關于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的重要講話

對學習貫徹講話精神作出部署

蔡奇出席總結會議并講話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總結會議2月4日在京召開。

  日前,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主題教育總結報告和關于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的意見時發表了重要講話。他指出,主題教育啟動以來,全黨緊扣“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總要求,聚焦主題主線,明確目標任務,突出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與做好開局之年工作緊密結合,特別是著力解決制約高質量發展問題、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黨的建設突出問題,達到預期目的,取得明顯成效。

  習近平強調,要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抓好意見落實,形成長效機制。要持續加強理論武裝,教育引導黨員干部通過堅持學習黨的創新理論,悟規律、明方向、學方法、增智慧,固本培元、凝心鑄魂,進一步打牢黨的團結統一的思想基礎。要持續推動解決問題,繼續抓好整改整治、建章立制,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解決問題的實際成效,讓人民群眾有獲得感。要持續改進作風,落實“四下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走好新時代群眾路線,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抓好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要大興務實之風、清廉之風、儉樸之風,發揚自我革命精神,在全黨組織開展好集中性紀律教育。要持續夯實基層基礎,推進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持續抓好落實,樹牢正確政績觀,堅持問題導向,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重實干、做實功、求實效,更好將主題教育成果轉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成效。各級黨委(黨組)要把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起主體責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實。

  會議傳達了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重要講話。

  2月4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總結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領導小組組長蔡奇出席會議并講話。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領導小組組長蔡奇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強調,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主題教育取得的明顯成效,對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提出明確要求。我們要深刻領會,認真貫徹落實。

  蔡奇指出,這次主題教育之所以能夠取得明顯成效,根本在于黨中央的堅強領導,在于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直接領導、全程指導、示范引領。習近平總書記出席主題教育工作會議并作動員部署,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相關文件,圍繞主題教育主持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和專題民主生活會,并多次實地考察調研,對主題教育提出要求、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為主題教育高質量開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蔡奇強調,這次主題教育為新時代開展黨內集中教育積累了新經驗,主要包括:堅持把理論學習貫穿始終、突出問題導向、服務中心任務、力戒形式主義、以上率下示范引領等,要注意總結好、運用好。

  蔡奇指出,要不斷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全面推進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夯實全黨團結統一的思想基礎,堅持不懈抓好黨的創新理論武裝,推動廣大黨員、干部真正把馬克思主義看家本領學到手。要激發全黨創造活力,把全黨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上來。要走好新時代群眾路線,運用好“四下基層”經驗,把我們黨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發揚光大。要嚴明黨的紀律,在全黨開展集中性紀律教育,推動廣大黨員、干部自覺把鐵的紀律轉化為日常習慣和行動準繩。要提高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水平。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斷引向深入,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而不懈奮斗。

  李干杰主持會議,李書磊、姜信治和苗華出席會議。

  中央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領導小組成員及辦公室負責同志,各省區市和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部長,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中央管理的金融機構、部分企業和高校,中央軍委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中央巡回指導組和省級巡回督導組組長、副組長等參加會議。會議以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設分會場。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從去年4月開始,自上而下分兩批進行,目前已基本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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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習近平總書記提出5點重要要求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74796/ Fri, 23 Feb 2024 06:26:51 +0000 http://www.xbidc.net/?p=174796 本網訊(來源:新華社 轉自:共產黨員網 編輯:許建文

  2月4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總結會議在京召開,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重要講話。

  1月3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充分肯定了主題教育取得的成效,審議了主題教育總結報告和關于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的意見。

  這次主題教育為新時代開展黨內集中教育積累了新經驗,主要包括:堅持把理論學習貫穿始終、突出問題導向、服務中心任務、力戒形式主義、以上率下示范引領等。

  主題教育收官之際,習近平總書記引導全黨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強調要做到“五個持續”:

  ——持續加強理論武裝

  這次主題教育以“學思想”打頭。

  主題教育啟動以來,廣大黨員干部不斷深學細悟黨的創新理論,全面系統掌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基本觀點、科學體系,把握好這一思想的世界觀、方法論,堅持好、運用好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努力“真正把馬克思主義看家本領學到手”。

  這次,總書記在重要講話中把加強理論武裝作為重中之重,進一步指導黨員干部“通過堅持學習黨的創新理論,悟規律、明方向、學方法、增智慧”。

  學之愈深,方能知之愈明、信之愈堅、行之愈篤。

  近日,總書記在天津考察時指出,“學理論是一個不斷積累、不斷深化的過程”,要求“引導黨員干部持續深入學習黨的創新理論”。

  學無止境,學貴有恒。 

  廣大黨員干部要把“學思想”作為一生的必修課,固本培元、凝心鑄魂,進一步打牢黨的團結統一的思想基礎,持續增強黨的凝聚力戰斗力,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不斷取得新勝利。

  ——持續推動解決問題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要求,這次主題教育從一開始就奔著問題去、帶著問題學、盯著問題改。

  總書記充分肯定這次主題教育在解決問題上的成效,指出全黨在“著力解決制約高質量發展問題、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黨的建設突出問題”方面,達到預期目的,取得明顯成效。

  迎難而上,直面問題、直擊矛盾。

  2023年,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關于在全黨大興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方案明確調查研究12個方面重點內容,每個方面都是重點問題、具體問題或老大難問題。

發揚共產黨人最講認真的精神,總書記要求黨員干部堅持邊學習、邊對照、邊檢視、邊整改,把問題整改貫穿主題教育始終,“一項一項制定整改措施”。

  有些問題通過這次主題教育解決了,有些問題是“硬骨頭”,但不能望而生畏、裹足不前,必須要做,要向前推進。

  通過這次主題教育,全黨牢固樹立問題導向,繼續抓好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解決問題的實際成效。

  ——持續改進作風

  通過黨內集中教育整頓和端正黨的作風,是我們黨從歷史和實踐中獲得的一條寶貴經驗。

  這次主題教育,就是一次黨性黨風黨紀的集中教育。

  主題教育期間,習近平總書記親切會見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入選單位代表,勉勵他們堅持和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就防止形式主義、解決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在總書記引領推動下,全國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教育整頓、中央和國家機關干部隊伍教育整頓扎實開展。

  以嚴肅教育純潔思想,以嚴格整頓純潔組織。全黨提振了干事創業精氣神,政治生態呈現新氣象。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頑瘴痼疾,時有發生、防不勝防,要持續抓、反復抓。”

  總書記將改進作風作為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的重要內容,要求大興務實之風、清廉之風、儉樸之風,發揚自我革命精神,在全黨組織開展好集中性紀律教育,釋放了馳而不息正作風、治歪風、樹新風的鮮明信號。

  ——持續夯實基層基礎

  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國家安。

  這次主題教育自上而下分兩批進行,第二批更加注重基層,習近平總書記教育引導全黨緊緊抓住強基固本這一重要任務。

  2023年10月11日,在江西考察時,總書記強調,鄉村要振興,關鍵是把基層黨組織建好、建強。

  11月10日,在北京河北考察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時,總書記指出,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

  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基礎在基層。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十四五”時期,要在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提高基層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

  下一步,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全黨著力建好建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干部隊伍,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筑牢黨的領導和高質量發展的基層基礎。

  ——持續抓好落實

  大道至簡,實干為要。

  主題教育開展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抓落實”,引導廣大黨員把開展主題教育同貫徹落實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結合起來,不斷匡正干的導向、增強干的動力、形成干的合力,全力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落地。

  收官之際,總書記再次聚焦“落實”,明確提出要“重實干、做實功、求實效”。

  2024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

  面對更趨復雜嚴峻的國內外環境,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樹牢造福人民的政績觀,形成狠抓落實的好局面,更好將主題教育成果轉化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成效。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把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扛起主體責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實。全黨著力建立健全以學鑄魂、以學增智、以學正風、以學促干的長效機制,不斷把黨的創新理論轉化為堅定理想信念、錘煉黨性和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強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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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74787/ Fri, 23 Feb 2024 06:14:56 +0000 http://www.xbidc.net/?p=174787 本網訊(來源:《求是》2024年第4期 轉自:學習強國 責任編輯:徐麗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習近平

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理念,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共同發展,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我們要按照憲法確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國家政權體制和活動準則,實行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保證國家機關統一有效組織各項事業。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60年前,我們人民共和國的締造者們,同經過普選產生的12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一道,召開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從此建立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這樣一個有5000多年文明史、幾億人口的國家建立起人民當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都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新華社記者 王曄/攝

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100多年激越變革、激蕩發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們國家的名稱,我們各級國家機關的名稱,都冠以“人民”的稱號,這是我們對中國社會主義政權的基本定位。中國260多萬各級人大代表,都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論做何種工作,說到底都是為人民服務。這一基本定位,什么時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設計和發展國家政治制度,必須注重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要堅持從國情出發、從實際出發,既要把握長期形成的歷史傳承,又要把握走過的發展道路、積累的政治經驗、形成的政治原則,還要把握現實要求、著眼解決現實問題,不能割斷歷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來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飛來峰”。政治制度是用來調節政治關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動國家發展、維護國家穩定的,不可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來抽象評判,不可能千篇一律、歸于一尊。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別的國家有而我們沒有就簡單認為有欠缺,要搬過來;或者,看到我們有而別的國家沒有就簡單認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這兩種觀點都是簡單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確的。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評價一個國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國家領導層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體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人民群眾能否暢通表達利益要求,社會各方面能否有效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國家決策能否實現科學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過公平競爭進入國家領導和管理體系,執政黨能否依照憲法法律規定實現對國家事務的領導,權力運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關鍵是要增加和擴大我們的優勢和特點,而不是要削弱和縮小我們的優勢和特點。我們要堅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保證黨領導人民有效治理國家,切實防止出現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既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也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切實防止出現選舉時漫天許諾、選舉后無人過問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社會各種力量的合作協調,切實防止出現黨爭紛沓、相互傾軋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鞏固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切實防止出現民族隔閡、民族沖突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我們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則,促使各類國家機關提高能力和效率、增進協調和配合,形成治國理政的強大合力,切實防止出現相互掣肘、內耗嚴重的現象。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2023年3月1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習近平全票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這是習近平進行憲法宣誓。 新華社記者 鞠鵬/攝

無論是黨委換屆還是人大、政府、政協換屆,都要體現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要保證基本群眾代表比例,黨政干部、企業負責人不要擠占應該給基本群眾的名額,不得搞偷天換日、移花接木的欺騙手段。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決不能依據地位、財富、關系分配政治權力!

(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講話)

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

(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時的講話)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我們講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同西方所謂“憲政”有著本質區別,不能把二者混為一談。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

(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十一

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和社會長期穩定奇跡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實踐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十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確處理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一系列重大政治關系,實現國家統一高效組織各項事業,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效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十三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略高度出發,繼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二是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三是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依照憲法法律推進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四是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堅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保證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

五是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證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可以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六是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更好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23年12月14日至1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廣西考察。這是14日上午,習近平在南寧市良慶區蟠龍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考察。 新華社記者 燕雁/攝

十四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深化對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我國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形成了全面、廣泛、有機銜接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構建了多樣、暢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體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我們要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來,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來。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十五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保證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要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研究宣傳工作,講清楚我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講好中國民主故事。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2024年2月1日至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來到天津,看望慰問基層干部群眾。這是1日下午,習近平在天津古文化街考察時,走進店鋪同現場群眾互動交流。 新華社記者 謝環馳/攝

十六

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要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貫通起來,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要加強選舉全過程監督,堅決查處選舉中的不正之風,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確保選舉結果人民滿意。

(2021年11月5日在參加北京市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投票時的講話)

十七

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保障。堅持和完善我國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豐富民主形式,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證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權威。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建設好基層立法聯系點。深化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改革和建設,有效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堅持走中國人權發展道路,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推動人權事業全面發展。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十八

要堅定政治制度自信,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決不照抄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

(2022年12月19日《譜寫新時代中國憲法實踐新篇章——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

十九

要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實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充分激發全體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2023年3月13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

二十

“第二個結合”讓我們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動,并有力地作用于道路、理論和制度。從這個角度看,我們黨開創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治協商制度,與中華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傳統,“兼容并包、求同存異”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關聯。我們沒有搞聯邦制、邦聯制,確立了單一制國家形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就是順應向內凝聚、多元一體的中華民族發展大趨勢,承繼九州共貫、六合同風、四海一家的中國文化大一統傳統。更重要的是,“第二個結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讓我們能夠在更廣闊的文化空間中,充分運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寶貴資源,探索面向未來的理論和制度創新。

(2023年6月2日在文化傳承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

※這是習近平總書記2012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間有關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重要論述的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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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http://www.xbidc.net/djyd/djyd_zxxx/174785/ Fri, 23 Feb 2024 06:06:58 +0000 http://www.xbidc.net/?p=174785 本網訊(來源:新華社 轉自:學習強國 責任編輯:范廣玲

新華社北京2月21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黨章為根本依據,總結新時代巡視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進一步健全巡視工作體制機制、責任體系,對于堅持和加強黨中央對巡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推進巡視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好宣傳解讀和督促檢查,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要堅持政治巡視定位,把“兩個維護”作為根本任務,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要在強化巡視整改上見真章、求實效,壓實整改責任,完善整改機制,綜合用好巡視成果,深化標本兼治。要充分發揮巡視綜合監督作用,加強巡視與其他監督的貫通協調,形成監督合力。要以巡視帶巡察,發揮上下聯動的系統優勢,扎牢織密監督網。各地區各部門在執行《條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條例》全文如下。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發布 2024年1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第二次修訂 2024年2月8日中共中央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巡視工作的全面領導,推進新時代巡視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巡視工作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的領導職能責任的政治監督,根本任務是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巡視工作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方針。

第三條 巡視工作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尊崇黨章,依規治黨,全面貫徹黨的巡視工作方針,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發揮政治巡視利劍作用,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促進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為深入推進黨的自我革命、解決大黨獨有難題提供有力保障,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第四條 巡視工作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三)堅持人民立場、貫徹群眾路線;

(四)堅持問題導向、發揚斗爭精神;

(五)堅持實事求是、依規依紀依法。

第二章 組織領導和機構職責

第五條 巡視工作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實行黨組織分級負責、巡視機構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協助、有關職能部門支持、被巡視黨組織配合、人民群眾參與的體制機制。

第六條 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設立巡視機構,在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實現巡視全覆蓋。

中央有關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和中管金融企業、中管企業、中管高校等黨委(黨組)根據工作需要,開展巡視工作,設立巡視機構,原則上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和干部管理權限,對下一級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監督。

第七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應當把巡視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履行全面監督職責的重要抓手,承擔巡視工作的主體責任。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

(二)研究部署巡視工作的重大事項,按照權限制定巡視工作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三)審定巡視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統籌謀劃推進巡視全覆蓋,定期聽取巡視工作匯報;

(四)統籌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

(五)統籌構建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格局;

(六)發揮巡視綜合監督平臺作用,推動巡視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

(七)統籌加強巡視機構和干部隊伍建設;

(八)研究決定巡視工作其他重要事項。

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承擔巡視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

第八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設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向同級黨組織負責并報告工作。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中央組織部部長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擔任,副組長一般由同級黨委組織部部長擔任。

中央有關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和中管金融企業、中管企業、中管高校等黨委(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一般由黨組、黨委書記(包括不設黨組、黨委的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一般由黨組、黨委分管有關工作的領導班子成員和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九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同級黨組織工作要求;

(二)研究提出巡視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組織實施巡視全覆蓋;

(三)聽取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巡視組工作匯報;

(四)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巡視工作情況;

(五)在同級黨組織領導下,組織開展巡視反饋、通報和移交工作,督促推動有關責任主體落實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責任;

(六)指導下級黨組織巡視巡察工作;

(七)推動巡視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

(八)推進巡視干部隊伍建設,對巡視組進行管理和監督;

(九)研究處理巡視工作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條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黨委工作部門,承擔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設在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央有關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和中管金融企業、中管企業、中管高校等黨委(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內設機構合署辦公,應當配備相應專職人員,承擔黨組、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同級黨組織及其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對有關決定事項進行督辦;

(二)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和重要事項;

(三)統籌、協調、指導、保障巡視組開展工作;

(四)負責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統籌協調、跟蹤督促、匯總報告;

(五)負責對下級巡視巡察機構進行指導;

(六)負責協調有關機關、部門協助、支持巡視工作,推動建立巡視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的具體機制;

(七)負責巡視工作理論研究、政策調研、制度建設、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八)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巡視干部的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和監督;

(九)負責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巡視組黨建工作;

(十)辦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設立巡視組。

巡視組分別設組長、副組長、巡視專員和其他職位。巡視組組長、副組長的具體人選根據每次巡視任務確定并授權。

巡視組應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研究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組長全面負責本組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

第十三條 巡視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同級黨組織及其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開展巡視;

(二)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情況,提出意見建議;

(三)向被巡視黨組織反饋巡視意見,向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和有關單位移交巡視發現的問題和問題線索,參與推動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

(四)對巡視組干部進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

(五)辦理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應當協助同級黨組織開展巡視工作,宣傳、統戰、政法、保密、審計、財政、統計、信訪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巡視工作,協同做好人員選派、情況通報、政策咨詢、問題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監督、成果運用等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協助駐在單位(含綜合監督單位)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工作。

第十五條 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當自覺接受巡視監督,積極配合巡視工作。

黨員、干部有義務向巡視組如實反映情況。

第三章 巡視對象和內容

第十六條 中央巡視對象是: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及其領導班子,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副省級城市黨委和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主要負責人;

(二)中央部委領導班子,中央國家機關部門、人民團體黨組(黨委);

(三)中管金融企業、中管企業、中管高校以及其他中管單位黨委(黨組);

(四)黨中央要求巡視的其他黨組織。

第十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對象是:

(一)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委及其領導班子,市(地、州、盟)、縣(市、區、旗)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黨組,市(地、州、盟)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縣(市、區、旗)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黨組主要負責人;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工作部門領導班子,省一級國家機關部門、人民團體黨組(黨委);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委(黨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要求巡視的其他黨組織。

第十八條 巡視工作應當緊盯權力和責任加強政治監督,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重點檢查下列情況:

(一)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特別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況,執行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職能責任的情況,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情況;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情況,領導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加強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廉潔自律的情況;

(三)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的情況;

(四)落實巡視監督以及審計、財會、統計等其他監督發現問題整改的情況;

(五)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 巡視工作應當加強對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監督,重點檢查其對黨忠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依規依法履職用權、擔當作為、廉潔自律等情況,對反映的重要問題進行深入了解,形成專題材料。

第二十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根據工作需要,采取常規巡視、專項巡視、機動巡視、“回頭看”等方式組織開展巡視監督,必要時可以提級巡視。

第四章 工作程序、方式和權限

第二十一條 巡視組開展巡視前,根據工作需要,應當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統戰、政法、保密、審計、財政、統計、信訪等部門和單位關于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通報。

第二十二條 巡視組進駐后,應當向被巡視黨組織通報巡視任務,按照規定的工作方式和權限,開展巡視了解工作。

巡視組對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和問題線索,應當進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條 巡視組采取下列方式了解情況:

(一)聽取被巡視黨組織的工作匯報和有關機關、部門的專題匯報;

(二)與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群眾進行個別談話;

(三)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四)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

(五)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

(六)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七)召開座談會;

(八)列席有關會議;

(九)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十)下沉調研了解情況;

(十一)開展專項檢查;

(十二)提請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十三)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批準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條 巡視組應當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巡視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請示報告。

巡視組依靠被巡視黨組織開展工作,不干預被巡視黨組織的正常工作,不履行執紀審查的職責。

第二十五條 巡視期間,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明顯違反政策規定并屬于被巡視黨組織職權范圍、能夠及時解決的問題,巡視組應當按程序督促被巡視黨組織立行立改。

巡視期間,對反映集中的黨員、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巡視組可以按程序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及時處置。

第二十六條 巡視組對了解的重要情況和問題,應當形成巡視報告;對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體制機制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可以形成專題報告。

巡視組對巡視報告、專題報告等反映的問題,應當制作底稿。

巡視組對巡視報告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的整改建議,應當按規定與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溝通、聽取其意見;對巡視報告反映的重要政策性問題,可以與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溝通、聽取其意見。

第二十七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及時聽取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研究提出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建議,報同級黨組織決定。

第二十八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應當及時聽取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情況匯報,研究并決定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事項。必要時,可以直接聽取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

第二十九條 經同級黨組織同意后,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及時組織向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分別反饋巡視情況,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根據同級黨組織及其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巡視的有關情況通報有關職能部門及其分管領導。

第三十條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反映黨員、干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巡視組依據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按程序分別移交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或者有關單位。

對巡視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體制機制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可以采取制發巡視建議書或者其他適當方式,向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加強監管、健全制度、深化改革等意見建議。

第三十一條 巡視進駐、反饋、整改等情況,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接受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監督。

第五章 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

第三十二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應當加強對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組織領導,定期聽取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情況匯報。

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應當結合職責分工,統籌抓好分管領域的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

第三十三條 被巡視黨組織承擔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應當把整改作為履行管黨治黨責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

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承擔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一崗雙責”。

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有調整的,應當做好巡視整改交接工作,持續落實整改責任。

第三十四條 被巡視黨組織應當自收到巡視反饋意見之日起,組織開展為期6個月的集中整改:

(一)研究制定巡視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時限;

(二)召開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

(三)全面抓好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

(四)認真處置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以及群眾反映的信訪事項;

(五)對巡視反饋的問題舉一反三,健全制度、補齊短板、堵塞漏洞;

(六)向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的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集中整改進展情況報告。

集中整改結束后,被巡視黨組織應當建立常態化、長效化整改工作機制,對尚未解決的問題持續抓好整改落實,根據工作實際適時報告后續整改情況。

第三十五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的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承擔巡視整改監督責任,全面監督被巡視黨組織落實巡視整改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對被巡視黨組織制定的巡視整改方案進行審核把關,列席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

(二)建立巡視整改監督臺賬,綜合運用聽取匯報、召開推進會議、專題會商、調研督導、現場檢查、開展整改評估、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提出紀檢監察建議等方式加強日常監督;

(三)對巡視發現的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督促推動開展集中整治、專項治理;

(四)依規依紀依法處置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自收到移交問題線索之日起6個月內,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處置進展情況;

(五)牽頭審核被巡視黨組織的集中整改進展情況報告;

(六)指導派駐(派出)機構和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被巡視黨組織落實巡視整改情況的監督;

(七)通過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巡視整改監督情況。

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將駐在單位(含綜合監督單位)黨組、黨委開展巡視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推動整改落實。

第三十六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的組織部門結合職責履行巡視整改監督責任,監督被巡視黨組織落實巡視整改任務。主要職責是:

(一)參與對被巡視黨組織制定的巡視整改方案進行審核把關,列席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

(二)督促被巡視黨組織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問題的整改,加強日常監督,對突出問題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專項治理;

(三)把巡視整改落實情況納入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內容,把巡視發現的問題以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

(四)對巡視移交的領導班子建設、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選拔任用、人才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干部擔當作為等方面問題依規處置,自收到移交問題之日起6個月內,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處置進展情況;

(五)審核被巡視黨組織的集中整改進展情況報告中涉及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的內容;

(六)指導下級組織部門加強對被巡視黨組織落實巡視整改情況的監督;

(七)通過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巡視整改監督情況。

第三十七條 有關職能部門應當結合職責運用巡視成果,針對巡視通報的問題和移交的工作建議,加強調查研究,提出改進措施,推動改革、完善制度、深化治理,并自通報和移交之日起6個月內,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辦理進展情況。

第三十八條 巡視機構應當加強對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統籌督促,推動建立巡視整改會商、評估、問責等機制。

巡視機構應當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綜合情況,對整改不到位的突出問題,推動有關機關、部門對有關黨組織和責任人嚴肅問責。

第六章 隊伍建設

第三十九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應當加強對巡視干部隊伍建設的整體謀劃,結合巡視工作特點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選優配強巡視組組長、副組長,配備與巡視任務相適應的專職干部,防止照顧性安排。加強巡視干部規范管理,加大教育培訓、輪崗交流力度。

重視在巡視崗位發現、培養、鍛煉干部,有計劃地安排優秀年輕干部、新提拔干部到巡視崗位鍛煉,并將參加巡視工作的經歷和表現,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參考。

第四十條 巡視干部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理想信念堅定,對黨忠誠,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堅持原則,敢于斗爭,擔當作為,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

(三)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

(四)具有履行巡視監督職責的專業知識和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等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抽調人員參加巡視工作,應當按照上述條件,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按程序征求黨風廉政意見。

對不適合從事巡視工作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調整。

第四十一條 巡視機構應當加強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督促巡視干部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帶頭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嚴格執行巡視工作紀律,做到忠誠干凈擔當、敢于善于斗爭。

第四十二條 巡視機構、巡視干部應當自覺接受黨組織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等各方面監督,帶頭強化自我監督。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加強對巡視干部特別是巡視組組長、副組長等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督,嚴格執行回避、保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作風紀律評估等制度規定,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巡視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巡視機構、巡視干部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有權提出檢舉、控告。

第七章 責任追究

第四十三條 開展巡視工作的黨組織及其巡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巡視工作不力,發生嚴重問題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四條 有關機關、部門和單位違反規定不協助、支持巡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巡視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應當發現的重要問題沒有發現;

(二)不如實報告巡視情況,隱瞞、歪曲、捏造事實;

(三)私自留存巡視工作資料,泄露與巡視工作有關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未公開信息;

(四)工作中超越權限,造成不良后果;

(五)利用巡視工作的便利謀取私利或者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六)違反巡視工作紀律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六條 被巡視黨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對該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有關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隱瞞不報或者故意向巡視組提供虛假情況;

(二)拒絕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視組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三)指使、強令有關單位或者人員干擾、阻撓巡視工作,或者誣告、陷害他人;

(四)組織領導巡視整改不力,落實巡視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應付、虛假整改;

(五)對反映問題的干部群眾進行威脅、打擊、報復、陷害;

(六)其他不配合或者干擾巡視工作的情形。

第八章 巡察工作

第四十七條 黨的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委員會建立巡察制度,設立巡察機構,在一屆任期內,對所管理的黨組織實現巡察全覆蓋。

其他黨組織需要開展巡察工作的,應當通過上級黨委(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黨委(黨組)批準。

第四十八條 市(地、州、盟)黨委巡察對象是:黨委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市一級國家機關部門、人民團體黨組(黨委),市(地、州、盟)管理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以及黨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黨組織。

縣(市、區、旗)黨委巡察對象是:黨委工作部門領導班子,縣一級國家機關部門、人民團體黨組(黨委),縣(市、區、旗)管理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所轄的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以及黨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黨組織。

第四十九條 巡察工作應當堅守政治監督定位,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實情況、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等加強監督檢查。

第五十條 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機構職責、工作程序和方式權限、整改和成果運用、隊伍建設、責任追究等,參照本條例關于巡視工作的規定,結合實際確定。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黨組織實行巡視制度的規定,由中央軍委參照本條例制定。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其他有關巡視工作的規定,凡與本條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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